2007年年中,国资委出台了《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管理办法》的政策,当时市场的反映良好,没有像2001年那样造成股市下跌,反而有所上扬。可是在几个月以后,以国有股为主体的大小非解禁却让人谈之色变,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刘纪鹏:2001 年,梁定邦先生为了挤压股市泡沫筹集社保基金,给国务院领导提出建议,按市价减持国家股。那么这样的做法是按市价强行并购,数量巨大,导致了人们对于产生联想,是不是未来所有非流通股转入可流通时也都会按市价自然并轨,市场的不确定性打击了大家的信心,所以股市一直持续下行了四年。从2005年4月推行的对价的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流通和非流通股的双方,认真对非流通股转入可流通进行了对价谈判,实际上获得了一致。这种对价谈判启动类别股东表决机制,小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是同意的。这样的方案正是双方对价的结果,所以中国的股市出现了一个春天,恢复了理性式的上涨。到了2007年的3月国资委充分考虑到今后大股东大小非解禁之后,对于国有上市公司仍要有一个约束,所以国资委从股东角度出发,颁布了大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一个更严格的规定,也就是三年之内转让的净流出率不能超过5%,你这个所以就一下变成利好了。
可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证监会对“大非”所持股份做了“锁一爬二”的规定。具体就是,除特别承诺外,对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5%的“大非”,股改实施一年后解禁的股份数量为总股本的5%,股改实施两年后解禁的股份数量为总股本的10%。但是,很明显大部分人没有意识到,12个月以后, “锁一爬二”的规定开始生效,12个月之后可以流动5%,小非可以全部流动,大非可以流动出5%,24个月可以流动10%,36个月就可以全部流通,从 2007年四季度以来小非开始卖了,有的大非也在卖,这时候大家又开始忧虑了,又重新反思这场股权分置改革,觉得当时仅仅靠时间锁定,简单的送股确实有问题,如果当时能在价格锁定就好了,我当时提出了价格锁定的思路,但是没有采纳。而且我当时也写了单一送股的股改模式,导致风险滞后潜藏着巨大的风险,我在 2005年年初就提出这样严峻的问题,但是当时都没有意识到,到2007年终于反映出来了。
国资委将对大非可能冲击市场上闸门
网:李伟主任《关于国有产权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的文章,与去年国资委的《办法》,有什么新突破,对股市将放出什么样的信号?
刘纪鹏:这篇文章应该说表明了自去年四月份国资委颁布国有大股东转让其上市公司股份的管理办法以来,国资委一贯的态度。其实文章中的观点在去年11月份央企的领导人会议上也曾经强调过,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第一,要从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角度出发,对国有股东转让其上市公司的股份,有一个管理的规定。第二,对于国企上市公司如何开展资本运作,资本运营,要一个适当的规定,不能够无限制的去搞。严格来说,是强调两个办法,一个它是转让,一个是受让。还有一个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管理办法。凡是有国有股或者国有法人股的,在深沪交易所那儿都应该及一个S这样一个字母,让人家一看这就是国有上市公司,他的转让流入流出,纳入有序的监管范围之内,防止流失。
所以这这个文章,实际上还是要加强大小非减持管理,是在“锁一爬二”的规定上,又给它套了一个紧箍咒。李伟的这个文章是国资委按照国有产权管理的办法,从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高度,从加强和有效的平衡国有央企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的关系上看,做的一个管理细则。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它更偏向于利好,因为按照这样的思路,今后将对大非的出笼,有进一步严格的管理,甚至可能还会有一些更细的管理办法出来有效的防止大非在未来冲击市场。可以说是国资委在帮证监会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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