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亿为幼儿教育助力——南京市政府将从2011年9月起对全市所有适龄在园幼儿发放幼儿助学券,从而免除了南京家庭的幼儿基本教育费用。
南京从2008年春季起,在全国率先免除六类困难家庭幼儿基本教育费用。2010年,经过充分调研、多次论证,季建业市长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宣布,从2011年起对全市所有适龄在园幼儿发放幼儿助学券——目前南京一般园的保育教育费标准为每生每月220元,现在每生每月200元的助学券能够基本免除幼儿基本教育费用。
为此南京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共安排资金3.4亿元,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将采取“政策全市统一、经费市区共担、实施区县为主”的原则。”南京市教育局局长吴晓茅介绍说。
“幼儿助学券”发放对象条件:
1、具有南京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3-6周岁适龄幼儿。
2、该普惠政策同时也覆盖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参照江苏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只要满足“幼儿法定监护人应当在南京生活两年以上、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提供“四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南京市的暂住证、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可同步等额享受补助。
此外,目前困难家庭幼儿教育助学券的发放标准为每月220元,仍实行原标准。
幼儿园不论所有制只要达标就可以兑换“幼儿助学券”
目前南京市共有幼儿园501所,公办园占全部幼儿园的65%,民办园占幼儿园总数的35%。全市将近63%的幼儿都在公办园就读,在全部的幼儿中,有7%-8%是流动人口。南京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具备“幼儿助学券”兑现资质的幼儿园,除了政府办园外,系统办园、集体办园、民办园也都包括在内,并且不分城市和农村幼儿园。
不过,为逐步提高在园幼儿受教育质量,南京将对享受幼儿助学券的幼儿园提出一定“门槛”要求。那么老百姓怎么知道自己的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是否符合发放标准呢?据悉,区县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本区域幼儿园进行审核,符合兑换条件的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
幼儿助学券制度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高
有关人士具体解释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放幼儿助学券的工作意见(试行)》要求,持有《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书》的公办幼儿园,持有《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书》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具备兑现幼儿助学券资质;达到江苏省幼儿园设置标准(简称“省标”)、尚未领证的幼儿园,也可以兑现幼儿助学券。考虑到个别区域学前教育资源不足,《意见(试行)》还规定,对部分满足“一无两有”条件(无安全隐患;有教师,有教室和活动场地),尚在筹备达“省标”,并承诺两年内达标的幼儿园,经各区县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后,准予兑换幼儿助学券。“到2012年,南京将基本消除不合格园,实行幼儿助学券制度也将促使一些尚不达标的幼儿园积极整改,提高办园水平,从而提高南京学前教育质量的总体提高。”南京市教育局吴晓茅局长表示。
南京市政府的此项政策不仅使多方获利,而且将大大提高市民对地方政府的满意度,3.4亿只占南京市2010年5075亿元GDP的万分之六点六九,但是幼儿教育却关系的每一位市民,南京市的此次尝试值得大力推广,而且也是各地政府可以轻易实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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